这道题核心的一句话就是,某个人通过张教授认识了哲学研究所同事,那么某个人是博士。初中同学都不是博士,所以初中认识的那个同事,不是哲学研究所的同事。
所有的正常行为都应该是负责的。需要负责的包括触犯法律的行为,也就是说有的触犯法律的行为是属于这个正常的行为的。所有不可控行为都应该是不负责的。已知有的犯法是正常。题干中没有给出,不可控行为和犯法行为是否存在重叠。所以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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