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小知识】:劳动法不保护这四种“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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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场小知识#

    工作中,那些被欺负受法律保护?那些不受法律保护?不平等待遇、克扣金贴、强行加班,吃亏于无形之间自己都不知道,有木有?这些问题,肯定是《劳动法》了解的还不够。

     

    #职场小知识#】今天带大家认识:四种不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关系”。

     

    ——————注意收藏喔——————

     

    有几种工作形式,明明也是工作,和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受了伤害也不被劳动法保护,这四种似是而非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注意啦

     

     

    一、“在校生”兼职

     

    案例:

    小李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读书期间,一直在某辅导机构任兼职语文老师。后双方发生经济纠纷,小李以辅导机构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提起仲裁、诉.讼,要求辅导机构支付事先约定但未签订合.同的二倍工资赔偿。结果,小李主张的“劳动关系”未被仲裁机构及法院采信,索要二倍工资也未获得支持。

     

    法官解读

    本案中,小李虽年满十六周岁,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年龄,但小李在辅导机构担任语文老师期间同时具有“在校学生”身份,工作活动属于脱产学业外的兼职性质。因此,在校学生在外兼职、为完成学校安排的社会实习、自行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等,一般无法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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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退休人员“返聘”

     

    案例:

    老林为一家企业的技术人员,在年满六十周岁时办理退休手续并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企业技术改革需要,老林被返聘成为技术总监。此后,老林以企业未向其支付加班工资、未安排其带薪年假等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诉.因双方间不构成劳动关系而未获得法律支持。

     

    法官解读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终止。且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用人单位与自己招的退休人员发生劳动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在返聘期间老林仅能与单位建立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加班费、带薪年假等都是基于劳动法》对劳动关系所享有的权益。此种情况下,法院建议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额外订立书面劳务协.议,对报酬标准、加班标准、薪假标准等作出明确约定,以避免维.权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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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议承包

     

    案例:

    刘某经人介绍与一国企后勤部门订立三年保洁与垃.圾清运协.议。三年后,企业不再续签刘某,且拒绝沟通。刘某提起劳动仲裁、诉.讼,提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企业拒绝沟通和续约属于违反劳动法,要求企业支付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未续签的经济补偿,但因双方间不构成法律劳动关系未获支持。

     

    法官解读

    本案中,双方所签订的协.议并未在名称上明确为“劳动合.根据协.议内容,双方间的法律关系也并非劳动关系,而属于承包.同关系,即承揽人按照约定,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因此,刘某不能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法规来索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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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家政服务员

     

    案例:

    徐某经人介绍,到王家担任“家政服务员”。双方口头约定,徐某需工作六个月,工作期间无固定双休法定节假日。六个月后,徐某向王家提出,要求王家支付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双方协商未果,起.诉到法院,但法院没有支持徐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解读

    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可以与个人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在法律层面上,“自然人”无法成为劳动法》所说“用人单位”。本案中,徐某提供劳动的对象为“王家”,即自然人体,所以,王家无法成为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双方也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不直接适用《劳动法》

     

     

    ——————#职场小知识#——————

     

    法官提示】

    根据以上案例,特殊“劳动者”应仔细辨认与单位发生的纠纷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争议纠纷。如纠纷性质并不属于劳动争议纠纷,则无需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再以同样理由诉至法院,这样,不仅浪费了时间、精力,又增大了维.权成本,也不会得到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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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特殊“劳动者”应该找谁保护

     

    虽说不受《劳动保护法》的保护,但毕竟属于用工的形式,劳动保护部门有权利对这些企业进行管理。

     

    如果双方就劳务时间、工作地点包括报酬,达成过一致意见签有书面凭证,那就应该按书面凭证来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签书面凭证,那么就要看,双方是否有一方可以证明当时对方是同意用怎么样的约定,根据这个约定的证据再来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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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维.权中应该保存哪些依据呢?

     

    最重要的,就事先签订一份书面.议,约定好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形式、薪酬计算方式、金额等。如果双方有费用来往,要求收款方写出收据并签字,以证明对方收到此款,如果有必要还可以标明此款的用处和来往等细节。

     

    对于上述这些看似像劳动关系,实则非劳动关系的人而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讼。虽不能直接享受《劳动法》的各种条例保护,但只要保留有相关证据,依然能得到法律保护。

     

    —————#职场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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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楼2018-05-20 15:24:33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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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学们看完后,也可以转给身边的朋友看看哈,懂得法律知识,就是懂得保护自己

    22018-05-2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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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018-05-20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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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李志强

      劳动法,是漫长工作数十年之中保护自身利益的利器,要多多学习

      2018-05-20 回复
  • 666

    4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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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用了……谢谢老师

    5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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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到第一案例的小李莫名想笑

    6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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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受同学们喜爱的多才多艺又帅气十足的人气王李老师发的帖子我果断收藏,今天有没有向李老师表白的女神啊?嘿嘿

    7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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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良&回复你好李志强

      钱在人家那里,花哨玩不起,而且目前公司缺人手,呜呜呜

      2018-05-21 回复
    • 你好李志强

      谢谢阿良吉言,老老实实加班,不玩花哨,哈哈哈

      2018-05-20 回复
  • 没有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作被法律保护吗

    8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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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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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站位,上课

    102018-05-2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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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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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66,大神>o<

    12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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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2018-05-2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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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现在的工作就是每天义务加班

    14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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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李志强

      义务加班,一旦员工出现问题,公司依然要承担部分法律责任。

      大家有劳动纠纷,或者劳务知识类问题,可以随时问哦

      2018-05-21 回复
  • 谢谢老师!辛苦您了!

    15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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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鉴订的劳动合同为何不是企业一份员工一份而是两份都在企业手里,企业不给员工一份合同书员工该怎么办?

    162018-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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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之前在一个小镇,老板不发工资给我妹,我们去劳动局告了老板,后来还是没有要到工资,那时候好小15.6岁,就这样被老板欺负,胆子也小,都不懂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7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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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李志强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书面约定,自然就会求法无门了。当然,那时候小也不懂事

      2018-05-21 回复
  • 楼主你这个帖子的原稿能私我一份吗?我想把它转发到我的空间里,给身边的小伙伴们科普一下相关知识。

    18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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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李志强

      我发现,你可以先分享到威幸,然后打开,点右上角就可以分享到空间。

      2018-05-21 回复
    • 你好李志强

      哦哦,好像不能点击右上角直接转发哈?
      好的,我明天给你。

      2018-05-21 回复
  • 很受用哦,又扩大了知识面。

    19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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