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问】为什么离职要提前30天通知?理清离职中的6大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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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年都会招人,招人的同时当然也有部分员工会离职。
入职离职本身就是一个企业良性发展的表现,有新鲜血液的补充当然也要淘汰部分员工。
但是几乎所有的HR都知道——
离职要提前30天通知
但是这个究竟什么时候才需要满足呢?发现很多人对这一问题搞不太清楚,认识上也存在着一定的误区。
为了帮助大家正确理解和掌握这些知识,避免陷入误区,特对下列相应问题进行逐一解析,
误区一: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这个“通知”,并没有要求书面形式,口头通知也是完全可以的。
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误区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劳动者,只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即可?
解析: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能否辞退劳动者,需要法定的辞退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对提前通知时间无法定要求!
只要能够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行。当然用人单位需要对此承担充分的举证义务。
误区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解析:双方就可以立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提前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作出同意的真实意思表示,
误区四: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解析: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的法定义务。
当然,在用工过程中,最好还是提前通知劳动者,
便于劳动者做好重新就业的时间准备,而不至于太突然而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中对终止劳动合同有提前通知时间上的明确约定的,则还是需要按照约定执行。
而同时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误区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解析: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但是,实践中未及时足额劳动报酬的情形原因各有不同,有主观故意,也有计算出现争议等问题。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难以获得裁审机构的支持……
因此,凡出现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最好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要求用人单位在合理时间内补足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其限期改正。
如用人单位未能给出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则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误区六:劳动者有严重违纪或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析:劳动者有严重违纪或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的,无需提前30天。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存有严重违纪,或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等过失性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该解除行为是即时性的,无需提前30天。
由于该解除合同行为是由于劳动者的过错所导致,故用人单位也同样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最后问题来了:如果离职的员工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话,要咋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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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不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话不就等于默认续签了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是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员工外公司所在年限。每增加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的,按一年计算。没超过6个月的按包年计算。
小师妹,误区五里面的劳动法第38条是不是输入有误,好像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老师在不,看以加下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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